人民网合肥5月31日电(汪瑞华)5月31日,合肥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表出炉,根据印发的《关于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初开始。其中,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0日,随迁子女报名安排在7月29日至31日。
根据报名条件,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合肥市区将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但是,根据“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原则,目前已经在校就读学生的家庭住房信息今年无需执行该政策。
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如6月25日至7月4日指定报名期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于7月15日至20日进行补录招生,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意见中指出,为做好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保障工作,民办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招生意见明确,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
另外,对存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纳入“黑名单”、计入年检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