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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 安徽强化中高考及端午期间价格监管

中高考、端午节将至,为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考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相关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商会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餐饮、住宿、交通、涉考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相关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严禁利用中考高考或节假日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宾馆酒店、交通出行等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客房预订、交通出行、点餐等服务的相关行业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相关经营者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如发现相关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刘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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