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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 吴佳怡)为切实提升北京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近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在健全工作体系,全面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方面,通知要求:要配齐建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建立学校全员参与心理健康工作机制,中小学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小学阶段四年级及以上、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课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应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教育内容;加强常态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建好用好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师生在线心理咨询服务平台、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服务等资源;做好心理健康监测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四年级及以上)、初中、高中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

通知提出,坚持“五育”并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要充分发挥体育的“强心”功能、注重利用美育的“润心”作用、积极挖掘劳动“健心”途径、规范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建立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协同家长共同防范学生心理问题、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等途径加强家校社协同,凝聚心理健康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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