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将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包括测绘地理、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汽车制造、航空航天、机电设备、水上运输、道路运输、体育、化工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土建施工、电力技术、医药卫生、医学技术、广播影视、热能与发电工程、语言、建筑设备、健康管理等专业。直招士官工作原则上与义务兵征集同步组织实施,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组织报到入营,9月30日招收工作结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8月1日。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24周岁以内(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优先招收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二、招收专业
三、报名方式
直招士官采取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招收专业分布情况,符合专业范围和招收条件的,通过“招收士官”端口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因招收专业和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今年下半年义务兵征集。
四、招收程序
直招士官按照网上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区县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者由区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学校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定,通常于8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区县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合格者,经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服现役,并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五、相关政策待遇
(一)经直接招收入伍的士官,由批准入伍区县征兵办公室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二)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直招士官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现役军官。
(四)直招士官入伍后首次授衔级别,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月工资均在55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军兵种和工作岗位确定。
(五)直招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
详细的招收流程、相关政策、招收数量等请咨询应征地区县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