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二建合格标准已公布
2021天津二建合格标准
9月3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天津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天津2021年二建合格标准为:法规60、管理72、实务72。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62号)精神,现将天津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与天津历年分数线相比,2021年天津二建合格标准保持不变,还是稳稳的60%标准。
天津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8月10日已公布,成绩查询网站为天津人事考试网。
天津二建考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具体复审办法另行通知。
重庆2021二建合格标准已公布
查询地址:
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快速查分入口▼
资格审核
1、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2、监督监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