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交通大学一名学生因为长期失联,被学校按照“管理规定”将其公告退学。
按理说,猛一看学校的做法没什么不妥,但是不少网友了解这名学生失联的原因后,觉得重庆这所高校的决定确实有点缺乏人情味儿。
该学生,因单亲父亲生病,没人照料,申请休学回家照顾生病的父亲。
大半年后,父亲去世,该学生办完丧事,申请复学,但由于因疫情未返校,学校安排他上网课。
不知道什么原因,从2022年9月22日晚开始,原来一直认真上课的学生胡某,突然不上网课了,也没有按照学校规定返校。
胡某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联系了胡某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向其报案,但没找到人。
近日,该学校发布《关于给予胡某退学处理的公告》,理由是,胡某未经批准,连续超过两周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已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退学条件,决定对胡某作出退学决定。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特殊时期,遇到特殊情况,学校应该特殊处理,学校是学生的第二衣食父母,教书育人,传道授教,不能只是口头说说。
胡某单亲父亲生病,因没人照顾,他才不得不休学回家,不知道这期间,学校有没有慰问过,有没有打过电话,问他过得好不好,需不需要学校帮忙?
退一步讲,父亲生病总要花钱吧,胡某作为一个大一学生,肩上是否能扛起这样的重担?
除了父亲生病住院需要花钱外,胡某还有没有钱上学呢?学校有没有慰问过,给予一定的心理疏导?
往好的方面想,胡某说不定去打工了,准备赚点生活费再继续上课,那时再看到被退学,不知道有多无助。
诚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胡某已超过两周,没有上网课,学校可以作出退学处分,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学校是不是应该先保留学籍,不这么草率地作出退学决定呢?
换句话说,学校都不担心自己学生的安全吗?万一有什么特殊情况,岂不是在一个已经伤痕累累的学生心上,又捅了一刀?
笔者认为,学校可以对胡某作出退学处理,但不能这么草率和着急,胡某作为一个好端端的人,总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消失吧。
读书,是一个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几步,教书育人,教书和育人是连在一起的,学校应该给困难学生,多点时间,多点宽容,因为读书,很可能是他们可以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最后,不知道该校的老师,是否还记得那部感人至深的电影:“一个学生都不能少”。一所学校,怎能这么轻易地放弃一个学生呢?
众所周知,学生的发展是学校教育的最终目标,大学更是学生走向社会的重要阶段,如果学校根据规定冷冰冰的放弃寻找和给予学生培养,确实有点说不过去,甚至太缺乏人情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