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据重庆市荣昌区大成中学校通报:2024年2月29日上午,网传我校教师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对此,学校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据此前报道,近日,市民邹先生向记者反映,其发现多名自称老师的博主发学生视频吸粉,这些“老师”工作期间直播,接受打赏牟利。其中,重庆荣昌区某学校一名唐老师一个月直播超百场,“一下课就直播”。对此,重庆荣昌区教育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情况属实,已责成学校要求该名老师在上班时间段内禁止直播。此外,若收到学生家长的打赏,需退回费用。该名工作人员称,该校系私立学校,唐老师不是在编在岗的教师。
教师直播应该有底线
教师能不能开直播,不能简单下结论。如果说个人在下班后的时间段开直播,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是他们的个人自由。至于说接受打赏,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主播不利用教师身份要求学生家长打赏即可。
所以说,教育部门的回应就说到了点子上:工作时间是属于单位的,不管是从个人职业伦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师德师风方面来说,上班时间开直播显然是不合理的。为此,教育部门督促涉事学校加强师风师德教育。
我们注意到,投诉者邹先生认为,教师直播时的画面包含学生的面貌等,没有作任何模糊处理,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针对邹先生的质疑,有律师称,此举涉嫌侵害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老师发布视频前,需要取得学生和家长的许可。
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教师开直播接收打赏,无疑是一种经营行为。那么,利用未成年人的活动画面来牟取经济利益,那恐怕不仅是“下班后”“不接受家长打赏”就可以的事。不管是谁开直播,都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何况涉及未成年人,更应慎重对待。
记者采访时发现,27日中午唐老师正在直播,还展示办公环境,自证教师身份。就是说,她能涨粉甚至能接收到打赏,是和其教师身份密不可分的。她能拍摄到学生的活动画面,同样是因为职业的原因。那么,借教师身份来开展商业经营行为,请问,这真的合适吗?
教师直播应该有底线,第一条底线是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第二条底线是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第三条底线是要符合教师的身份和形象。
此外,唐老师一个月直播上百场,平均每天好几场,如此沉迷于直播,哪还有心思和时间来教书育人?一些网友对她的不妥行为纷纷质疑,而她依然理直气壮,这让人感到费解。
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称,邹先生反映的事情属实,涉事的学校是私立学校,唐老师不是在编在岗的教师,已要求相关学校加强管理。不管学校是公立还是私立,教师是不是在编在岗,对教师的要求应该是一样的。学校要深刻理解到,家长送学生是来学习的,不是给教师直播当“道具人”。在这方面,学校应该坚决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将底线和红线理清楚。
总而言之,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不容侵犯,教育部门有必要重申相关原则,将教师直播的规矩明确定下来。同时,学校有必要扛起责任,制止教师的不当行为,守住教师直播的底线,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