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文件背景及意义
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中小学教师经常承担一些与教育教学主业无关的事务,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布置随意,此类事务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已成为广大基层学校和教师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0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上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