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闽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申请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和省教育厅有关民办学校设置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并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漳州长运艺体高中学校。校址设在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以南、北斗路以东的西部公交枢纽场地,学校名称以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独立高中。现有场地为过渡场所,按照教育规划和现有办学条件核定办学规模为1500人。学校为全日制民办学校,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具备颁发普通高中学历文凭资格,高中学制三年。
四、学校隶属芗城区教育局管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五、办学许可证换证周期8年。要加快推进你司教育用地规划建设,按照高中设置标准新建学校,符合条件尽快变更学校地址。
学校成立后,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按照《漳州市教育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漳教法〔2021〕38号)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希望你司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成效,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2021年5月7日
本期 刘艺敏 本期组长 陈 静
值班主任 陈益雄 总 编 辑 赖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