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住建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撤销李某明等4名违纪违规考生执业资格的通知。
据悉,4人在报考一、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虚假业绩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住建厅决定,取消4人的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撤销其执业资格并收回执业资格证书;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
通报原文如下:
福建此前也有类似通报:
福建省人社厅发布通知:
26人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虚假业绩材料、冒用报考单位员工身份等违纪违规行为。
宣布26人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无效,收回执业资格证书;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