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越来越近,这段时间各院校以及各地主管部门陆续公布了2024年的招生计划以及招生政策,供考生和家长查询,为填报志愿做准备。
日前,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2026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24—2026年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24年至2026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计划进行了明确指示。
根据通知内容,福建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疾控机构)每年培养30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层次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人才,重点向基本财力保障县倾斜;为乡镇卫生院每年培养100名左右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和相关医学类本土化全日制医学定向生,包括高职本科贯通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以高职高专层次为主。
招生对象为为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且在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定向生可获得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给予的在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学费、住宿费具体费用按照医学本科院校对应专业当年度标准而定,生活费补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在毕业的当年,预防医学类专业定向医学生可入编;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定向培养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与其签约的县级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须预留定向培养人才所需编制。
另外,无论是预防医学类专业还是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的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均需在定向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
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毕业或退学、转专业等原因违约的定向医学生,《通知》指出,需要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定向医学生补助,按有关培养培训协议或合同一次性缴纳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健康部门自行规定。同时,定向医学生的相关违约信息会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依规向公共信息平台报送,并将违约情况记入其人事档案。
很显然,《通知》中强调对违约定向医学生的处罚,是为了遏制定向医学生违约的情况。
而从相关条款来看,震慑力是非常大的,违约行为在公共信息平台公布并计入人事档案,基本上就跟医疗卫生系统无缘了,学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没有了用武之地,甚至连考公考编的资格也丧失了。
此《通知》一经发布,在网上引发热议,对相关惩罚措施支持和反对的都有。
支持的网友表示,定向医学生既然享受了这项招生政策的种种红利,毕业后就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到定向的单位服务,违约就应该受到处罚,甚至还认为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应该直接吊销其执业医师资格、不给他们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反对的网友则认为,签署三方协议不是签了卖身契,违约交违约金就够了,没必要公示和记入人事档案。
应该说,在职场上和生意场上,签了合同后违约,支付违约金就够了。可公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不太一样,它是国家和各省份为了均衡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而设置的特殊招生类别,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行为,不能生搬硬套常规的法律纠纷解决办法。
更何况相关考生也享受了低分录取、免学杂费以及获取生活补助等种种政策红利,这跟其他场景也是不一样的,仅交违约金也说不过去。因为你的违约,可能会给定向单位以及定向地区的发展造成很大困扰。
总的说来,加大对违约者的惩罚力度,有利于国家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并有效遏制“钻空子”的行为,是一种好现象。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