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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启动2021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4月14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2021年博士和博士后经费开始申报。

据介绍,经珠海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4月30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各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请按申请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申请截止日(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请,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请工作。

据悉,设站单位可申请“新设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一次建站补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一次性及差额补贴”“招收博士后工作津贴”。博士博士后个人可申请“新引进博士补贴”“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出站后留(来)珠海补贴”。每项补贴均设立了相关条件。以“出站博士后留(来)珠海补贴”为例,申请条件为“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留(来)珠海的45岁(截止时间引进当年的1月1日)以下出站博士后,全职在珠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申请第1-5年补贴,出站满半年后申请第一年补贴,工作每满一年申请下年度补贴。2018年以前出站的,满3年申请第二次补贴。”

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者可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和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单位和个人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专项资助。涉及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另外,申请人同时符合多项人才政策条件,在申请经费时,须按“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其中一项。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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