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姚嘉莉
8月3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从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加强培训广告管控、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统筹规范其他培训行为等6个方面,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根据国家“双减”文件并征求家长意愿,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对于学生家长要求退费的,坚决退费;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通知》还提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