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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10500元 惠州综合高中小学部收费标准定了

南都讯记者蔡雯每生每学期的学费标准为10500元,班制设置不超过36人……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小学部今秋开学,日前,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该校小学部的教育收费标准,并明确此标准试行2年。

市发展和改革局表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鉴于市综合高级中学小学部为新开办年级,经成本调查,综合考虑惠州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决定,批复其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学阶段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500元(班制设置不超过36人)。

二、小学阶段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400元。

学生宿舍应符合以下条件:每间宿舍6人,有独立卫生间、冲凉房、阳台,配有床架、书桌、储物柜、空调等设备,室内提供热水,并为学生提供相关生活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执行,试行二年。在试行期满前3个月,学校需向市发展改革局报告试行期财务收支情况,该局将结合教育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部分学生实施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应报我局备案,并在学校招生简章和校园内公布。

对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该局表示,按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执行,学校不得增设收费项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不得加收手续费、服务费等变相营利。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使用符合规定的票据。

该局要求,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并向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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