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丘敏华通讯员穗教宣)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个别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12月10日,广州市教育局对广大学生家长发布如下提醒: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2021年底前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登记之前,不得擅自招生和收费。下一步,政府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建议家长在政府指导价出台前,不要新报学科类培训课程及缴费,以维护自身权益。
《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1月19日起正式实施,请家长在报读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关注所报读的机构是否按规定开展资金监管,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App截图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家长可通过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等正当方式理性维权。如发现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证明材料。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家长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下列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的,可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
1.面向学龄前儿童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类)培训;
2.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4.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化整为零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7.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8.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