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孙小鹏实习生谭家怡谭炯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在大湾区建设背景下,保障跨境流动学生同等受教育权利既是教育公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的重要条件。
日前,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广州教育治理现代化高等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余晖团队就针对该问题,发表研究论文《港澳学生湾区就读:入学门槛、政策壁垒与优化策略》。其中指出,可以通过完善积分入学制度、设定差异化标准、加大入学政策宣传、推动港澳子弟班建设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优化港澳学生在粤就读条件,完善教育支持体系。
现状
港澳学生有着丰富多元的入学渠道
论文中提到,随着2018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港澳学生在粤就读已形成较完备的政策体系,并形成了相应的照顾性政策与入学门槛。就宏观层面而言,粤港澳学生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入学政策制定呈现出各阶段逐渐收紧的趋势,但在各个阶段内部又比以往政策有所松动,为港澳学生提供了更为丰富多元的入学渠道。
据统计,2021年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共有港澳台学生约1.8万人,全市共有6个区9所学校开设了25个专门招收港澳人员子女的“港澳子弟班”,共招收学生约600人。但面对数量众多的港澳学生,专门化的港澳子弟班和港澳子弟学校招生名额仍难以满足其入读需求。为此,各区因地制宜对港澳学生入学门槛进行了设定,形成多种入学门槛共存的局面,包括积分制入学、入读港澳子弟班、房屋租购入学、港澳居民居住证入学。
不过余晖认为,当前港澳学生在粤就读还存在一定的壁垒,比如身份和户籍、父母职业、父母文化程度和技术能力、住房条件、连续居住年限、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其深层次原因在于粤港澳三地教育及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性壁垒。同时,在珠三角地区的入学、升学政策中,部分港澳人员子女因不具备内地居民身份基本条件而无法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机会,成为港澳学生入学的前置性壁垒。大湾区各地市的港澳学生入学条件中要求学生父母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和职业等要求,同样抬高了港澳人员子女在粤入学的隐性门槛。
因此,研究团队指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应破除粤港澳三地间的教育及社会保障制度壁垒,通过完善积分入学制度、设定差异化标准、加大入学政策宣传、推动港澳子弟班建设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优化港澳学生在粤就读条件,完善教育支持体系。
建议
推广积分制入学,设定差异化积分标准
具体而言,首先要推广积分制入学,简化办理流程,推动化解户籍壁垒。推行积分入学政策意味着将不再对某一群体简单进行一刀切,而是转向对非户籍学生父母个人禀赋、对城市贡献、居住时间长短等方面进行个体化管理,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港澳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政府各部门配合应更加紧密,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促使政府各部门系统完全实现和积分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的共通,使大部分证明材料都能在系统自动生成,在规则范围内尽可能简化港澳学生的入学手续;优化申请流程,减少必需的窗口受理环节。
其次,应针对港澳学生的特殊性设定差异化积分标准。一是针对港澳学生的特殊性优化入学指标,如在“技术能力”指标上针对港澳人员就业特征对一些职业适当倾斜。二是细化分值,在各项指标上针对不同层次的港澳学生都设置一定比例的分值,以此提高港澳人员对于稳定工作和居住、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等的积极性,以及提高积分制入学政策对于港澳人员的包容度,使不同层次的群体都能得到优质教育的机会。
此外,推动港澳子弟班校建设,提升民办学校质量,缓解学位紧张。与港澳学生数量相比,珠三角各地目前提供的公办学位数量显得杯水车薪。例如,2021年广州市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招生学校仅为广州市南国学校1所(包括小学、初中)。为此,应扩大港澳子弟班和港澳子弟学校招生规模,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对原有学校进行扩建或改造,在学校资源能够承受和教育质量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增加班级或扩大班级容纳人数。在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制度规范和督查力度的基础上,可以团结社会力量支持并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如探索集团式办学、委托基金会运营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