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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护航 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明媚“春天”

■VCG供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法篇幅由原来的3000多字增加到1万多字,变化大、亮点多。新法肯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将原本“普职分流”“产教结合”等说法替换为“普职协调发展”“产教融合”,从法律层面上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法对职业教育有哪些深远影响,又给职业院校和职校生带来哪些利好?一起来看看业内人士关于新法的解读。

■新快报记者徐绍娜实习生李振昭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职教吸引力将大大提升

新法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4月27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职业教育要提高认可度和吸引力,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有地位、有发展。陈子季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在针对职业教育法的采访中,多位职业学校校长认为,新法的实施对于职业学校来说意义非凡。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校长陈黎靖此前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职业学校的学生有了更广阔的上升空间,在很大层面上也会扭转社会对职业学校的偏见,减少中考生家庭的焦虑。她说:“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有一技之长,他们可以利用技能进一步提升,有了政策和法律对职业教育的保护,职校学生在升学、就业上的道路将更加畅通、广阔。”

新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陈子季介绍说,这表明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长何友义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新法让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大大提升。“比如明确了职业教育要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纵向贯通就是明确了职业教育要突破专科以上的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甚至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这也是现实的一个需求,既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也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据了解,广东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道路上已有探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正在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何友义透露,番职院目前已经制定了职业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上报教育部,经过了专家论证,有望进入高职院校“升本”的第一方阵。广东职业教育进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新阶段:聚焦资源供给,建设省职业教育城、实施省属公办高校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工程、新建若干所高职院校,新增优质职业教育学位12.8万个。

“普职分流”更改为“普职协调发展”普职融通提升质量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最大的变化是将“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修订草案发布后,有媒体和专家将其解读为“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引发了很多关注。

陈子季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是误解。陈子季介绍,“普职协调发展”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他指出,这次新法规定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第一个是义务教育后,即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第二个是不同阶段,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个是因地制宜,就是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第四个协调发展,指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

不少专家和职业院校校长认为,新法中有关“普职协调发展”的表述,会让家长和考生对职业教育的选择更为主动。广州从2021年中考开始,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和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招生计划就纳入第一批次招生,其中有30多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率100%,备受考生青睐。广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通过参加高考、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途径升入高等院校深造。《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2)》显示,2020学年,广州中等职业学校升入高一级学校的人数为15970人,占毕业学生比例为56.6%,与2019学年相比增加22.9%,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数也在不断增长。

陈黎靖说,学生到了职业学校以后,可以就业跟升学两条路并重。“可以说,我们的学生从入学开始,一只脚已经跨入了高职院校,而且还有继续升本科的机会,发展空间非常大。”她透露,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是2820名,但仅中高职三二分段就有2000名,占了74.5%。

此前,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亦表示,为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教育部将采取多方面措施,包括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建立适合职业院校学生升学的通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

“产教融合”取代“产教结合”助推校企合作育人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方向。新职业教育法亦指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取代了此前“产教结合”的说法。此外,新法还进一步明确对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企业的支持和引导措施,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税费优惠,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企业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校长李国年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法破解了产教融合的难点,推动产教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并提供了包含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这对民办职业院校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保障。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生命线,关系到人才培养的适用性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度。有数据显示,广东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高职扩招42万人,帮助26万技术技能人才在岗提升学历;毕业生连续多年保持高就业率,2021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7.3%,高职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4.3%,年输送70万以上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广州近年在产教融合方面也保持了优势,《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2)》显示,广州有8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12个项目被《广州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城市试点方案》纳入广州市产教融合重大建设项目清单。2020学年,新增第三批省“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项目13个,新认定市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9个和教产对接、校企合作示范项目6个。此外,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以及企业订单班,与合作企业共建教师实践基地,校企共同开发课程,积极探索“学校+行业+企业”多元参与混合所有制的“产业学院”项目等。2020学年,广州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面临巨大就业压力的情况下,就业率仍达到96.7%,就业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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