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有网友发文称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骗了“初夜”,文中称该教授劈腿多名女性,且自称“私德不好,不犯法就行”。7月3日,中山大学法学院通报称,已启动调查程序,调查期间暂停该教师教学工作。查询发现,涉事教授两年前曾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成为被告。
该网友7月2日发文称,自己于中山大学在读期间,中山大学法学院一杨姓教授利用其身份,诱使自己落入其情感圈套,并在自己毕业后骗走自己的“初夜”,称“你是我睡过的第一个处女,我杨X的人生也算圆满了”“我这个人私德比较差,我只要不违法就行了”……
文章还诉称,该教授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网贴曝出后,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也再一次引起公众对师德师风的关注。
7月3日上午,中山大学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2日晚间,网上出现质疑我校法学院某教师师德师风的网帖。学校已第一时间按程序启动调查,调查期间暂停该教师的教学工作。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裁判文书网上案号为(2020)粤0105民初2665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杨姓教授曾因民间借贷纠纷成被告。2017年3月,杨某和高中同学协商成立公司,约定杨某出资150万元持股30%,全体股东商定全部出资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到位。期限届满前,杨某与同学联系,称其资金紧张,请求同学出借150万元,用于缴付公司出资。同学将150万元借款汇入杨某账户后,杨某一直未归还借款。杨某辩称,借得150万元后依约将该笔投资款汇至公司账户,且同学和另一股东分别向其出具了两份书面承诺函,确认他收取该笔汇款150万元是受原告委托的股权出资,而非被告向原告的个人借款。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采信原告质证提出的转账记录和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原、被告之间属民间借贷关系,判决杨某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利息。
中山大学官网介绍,杨某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获得“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