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广州讯乐居新媒体致电12345获悉,广州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的政策有所更新,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居民,在广州工作有参保记录,即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申请办理入户。
在此前,广州全日制本科入户至少需要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而本次更新政策对社保时间已无明确要求,只要有一个月社保记录便可办理,入户要求大大降低。
资料显示,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可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再经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之后便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另外,在职人才入户申办所需材料的事宜如下: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政府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3)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4)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5.随迁家属。申请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随迁家属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