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关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深圳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要求,深圳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送审稿)》并报深圳市司法局审查。经初步审查,形成《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条例明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立法的目标是做实做强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提高数字化转型适应性,推动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争创世界一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深圳职业教育先行示范提供法律保障。
上述条例提出,面向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行“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招拍挂、重点产业项目遴选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或者相关运营实体提供用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