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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校午餐事件, 孩子们的饭碗竟成了学校的摇钱树, 怎么办?

前几天,有一位深圳的家长在网上爆料,说他的孩子所在的民办学校,因为他们没有订学校的午餐,就把他们赶出教室,让他们在雨中吃饭!而且学校还禁止家长送餐,不在学校订餐的孩子不能进教室午休!

这件事情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和同情,纷纷指责学校的无良和无理。有人说,这是对孩子们的人权和尊严的侵犯;有人说,这是对家长们的自由和选择的剥夺;有人说,这是对教育和公平的亵渎。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学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们背后有什么利益驱动呢?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这个谜团,看看深圳学校午餐事件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

学校午餐事件:真相竟然是……

据顶端新闻报道,该爆料的家长称,孩子读的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因为一些家长不想让孩子吃预制菜的午餐,就没有订学校的午餐,结果孩子和他们被针对了!

学校先是禁止他们送午餐,他们就让孩子早上带着。但是万万没想到,学校竟然把不订餐的孩子赶出教室,不让他们在教室里吃饭!

当天外面下着雨,孩子们只能在大树下撑着雨伞吃饭!吃完想进教室,又被阻止说没订午餐不能在教室里午休……

家长们知道后,又心疼又气愤!就因为孩子没订餐,让学校利益受损,就这样为难孩子?

于是家长把这事情发到网上,质问学校怎么可以把午休和订餐捆绑在一起?怎么可以让孩子淋雨吃饭?这还是教书育人的学校吗?

我觉得这件事情太过分了!作为一个曾经也是小朋友的大人,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孩子们的委屈和无奈。他们本来就是无辜的,在学习之余也需要有一个舒适和温馨的环境来放松和休息。而学校却用这样残忍和无理的方式来对待他们,简直是丧尽天良!

我想问问这些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你们的教育理念不会出问题吗?你们是怎么忍心看着孩子们在雨中吃饭的?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难道就为了那点午餐的钱吗?难道就为了那点利益的诱惑吗?

如果是这样,那我只能说,你们真是掉钱眼里去了!你们真是丢了人性和良知!你们真是辜负了教育和社会!

学校午餐事件: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

那么,学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们背后有什么利益驱动呢?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市教育局曾经下发过《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食堂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同时要保证食品安全和营养卫生。

也就是说,学校食堂不再由政府或者教育局统一管理和补贴,而是由学校自己经营和承担风险。这样一来,学校食堂就成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需要通过提高收入和降低成本来实现盈利。

而提高收入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增加订餐的人数和价格。降低成本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降低食材的质量和数量。

所以,我们可以推测,这所民办学校可能就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才采取了这样极端和无理的做法。他们想通过强制订餐、禁止送餐、赶出教室等手段,来逼迫家长和孩子接受他们提供的午餐服务。他们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自己的收入,来减少自己的竞争对手。

网友评论

-“这个学校太可怜了,他们也是被逼无奈啊。现在的学校食堂都是自负盈亏的,如果订餐的人数不够,他们就会亏本。而且他们还要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这样的成本很高。所以他们才想方设法地增加订餐的人数,这也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着想啊。”

-“我觉得这个学校太无耻了,他们就是为了赚钱而已。现在的学校食堂他们提供的午餐都是预制的,没有新鲜和营养。而且他们还要收取高昂的价格,这样的利润很大。所以他们才想方设法地限制家长和孩子的选择,这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已。”

我觉得这些网友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一些偏颇和片面。我认为,学校午餐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普遍和深刻的问题。它涉及到了教育、经济、法律、社会等多个方面。它反映了我们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

比如说,教育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实施教育呢?教育应该以人为本,还是以利为本呢?教育应该注重知识传授,还是注重品德培养呢?教育应该尊重个性差异,还是强调集体规范呢?

比如说,经济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和处理经济利益呢?经济利益应该服从于社会公益,还是凌驾于社会公益呢?经济利益应该公平分配,还是自由竞争呢?经济利益应该合理追求,还是无限扩张呢?

比如说,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遵守和执行法律呢?法律应该保护弱势群体,还是维护强势群体呢?法律应该惩罚违法行为,还是纠正违法行为呢?法律应该反映民意诉求,还是制约民意诉求呢?

比如说,社会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关心和参与社会事务呢?社会事务应该由专业人士决策,还是由普通民众参与呢?社会事务应该以理性为导向,还是以情感为导向呢?社会事务应该追求和谐稳定,还是追求变革创新呢?

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回答的。而这些问题,也都是我们需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们思考和回答的。因为他们是我们的未来,他们是我们的希望。

学校午餐事件:法律怎么说?

既然这件事情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那么我们就不能忽视法律的角度和意义。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涉及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食堂的经营权和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健康。同时,根据教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学生的课程、作息时间和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因此,学校食堂既有经营权,也有责任,不能以牺牲学生的健康和权益为代价来追求利润。

-家长和孩子的选择权和自由。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家长和孩子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和适合的午餐方式,也有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学校不能以强制订餐、禁止送餐、赶出教室等手段来剥夺他们的选择权和自由。

-教育局的监管职能和责任。根据《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食堂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因此,教育局既有监管职能,也有责任,不能对学校食堂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姑息纵容。

我觉得这些法律条文都是非常明确和合理的,它们既保护了学生的健康和权益,也规范了学校食堂的经营和管理,也赋予了教育局的监管和处理。如果这些法律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那么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或者至少可以得到及时和妥善的解决。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件事情,尽快查明真相,依法处理责任人,给家长和孩子一个公正和满意的答复。我也希望学校能够反思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做法,恢复自己的形象,重建自己的信任。

学校午餐事件:我的总结和问题

通过对这件事情的分析和评论,我想说,学校午餐事件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社会现象。它不仅涉及到了学校、家长、孩子、教育局等多方面的利益和权利,还涉及到了教育、经济、法律、社会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和矛盾。

我认为,我们应该从多个角度来看待和处理这件事情,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和具体细节,也要考虑原则问题和根本原因。既要保护个体的健康和权益,也要维护社会的公益和秩序。既要追求经济的效益和发展,也要追求教育的品质和进步。

我希望,我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教育的关注和投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改革,加强对家长和孩子的沟通和协作,加强对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好的教育和发展环境。

最后,你认为学校午餐事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

请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和建议,让我们一起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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