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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法元旦起实施, 汕头加快推动爱国教育进校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连日来,汕头各地中小学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宣讲活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家庭。

“海邦剩馥,念念厮守,粤东明珠,璀璨大美神州,南有嘉鱼,烝然汕汕,执子之手,来番少年游……”日前,龙湖区中小学德育队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在翠英中学举行,由金阳小学学生演唱的歌曲《少年游·汕头》拉开活动帷幕。

活动现场,龙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书涛带领现场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重点解读立法意义、指导方向和鲜明主题、主要内容以及哪些要点值得教育工作者关注。龙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陈春嬿以小学思政课教学为例,指导教师如何立足课堂、遵循规律、抓住关键,找准爱国主义教育与小学现有教育教学体系的契合点。翠英中学团委书记陈佳分享学校如何通过开展富有深刻内涵和潮汕特色的思政课。

如何让爱国主义教育“立体”起来?西南小学结合校园内的韩江航拍长廊,深入挖掘韩江背后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以红色教育现场教学活动视频的形式呈现韩江感人的革命故事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切实发挥红色资源的育人作用。翠英中学学生代表现场带来朗诵《青春中国》。

龙湖区教育局副局长林喆表示,希望各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为新的起点,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鲜明底色,全面融入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与家庭、社会等各方面沟通协调,推动凝聚多方参与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强大合力。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接下来,龙湖区教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结合地方实际和学校特色,持续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打造更多思政课和学科德育“金课”。

南方+记者蔡沚彦

[作者]蔡沚彦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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