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还在促销售课,现在已是人去楼空。3月11日,笔者从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清远市消委会结合清远早教机构“跑路”的实际案例,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醒,警示早教机构预付消费有风险,购买课程需谨慎!
案例1:某知名早教机构“跑路”,百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2024年1月,清远有媒体对“金宝贝早教中心突然关门闭店”进行曝光。据悉,金宝贝早教中心在清远有万达广场中心、顺盈时代广场中心、保利广场中心3个培训校区,现均出现了大门紧闭,消费者有剩余课时未上完、无法联系经营者进行退款的情况。经查全国12315平台,2023年1月1日-2024年3月4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涉及金宝贝早教中心的投诉举报213件,涉及消费者上百名,涉案金额达到60.24万元。
案例2:某乐高学习中心一校区倒闭,消费者被转校区无法退款
2024年2月,多名消费者向清远市消委会反映称他们为小孩购买了清远韦思乐高机器人中心的乐高课程,约定在万达校区上课。2023年12月29日,有家长带小孩去上课时,发现该校区已关门大吉,后该中心告知消费者因该校区没有办学许可证而停课,剩余课时安排到其他校区上课。消费者不同意转校区上课遂要求退回剩余课时费。但该机构负责人以超出有效期或赠课不退等无合同依据的理由拒绝退款,后对消费者的微信、电话不予回复或接听,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明确拒绝市消委会组织的调解。
针对上述案例,清远市消委会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但是事实上,消费维权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多数早教机构为加盟店,由加盟商自筹资金建设,且早教市场竞争激烈,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不善加上诚信意识淡薄的早教机构更容易“跑路”。
消费警示
家长购买课程需谨慎
上述案例中,经多次调解并约谈经营者,早教机构仍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或进行退款,清远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请求退还相应费用,但该机构已经人去楼空,判决可能难以执行,付出了大量精力的维权行动可能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同时,清远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
“大品牌”可能是“纸老虎”,要多渠道了解机构的真实情况才靠谱。家长要为孩子选择正规可信、具有安全保障的早教机构。在报名前实地查看早教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资质,通过向其他已报名的家长咨询了解、试听课、查看网络评价等方式,了解机构的日常上课和教学质量情况。另外,要注意不能盲目追随“大品牌”,即使是经营多年并有一定口碑的早教机构“品牌”,也往往都是普通加盟店,其经营状况也会随着市场环境等因素而变动。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不宜贪图优惠一次性交费过多。《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面对早教机构“多买多优惠”的各类优惠套餐,家长要结合考虑孩子的兴趣规划和个性意愿,在把握能履行完毕的时间范围内去确定购课的数量,谨慎选择跨学期、跨学年等需要一次性预付大量学费的套餐。
签订购课合同前要务必细看条款,拒绝排除退款权利的霸王条款。若合同出现减轻机构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当提出异议并协商修改,如“开课后不得申请退费”“按照优惠价购买的课程,按照原价扣除后退费”“因个人原因不得退费或由消费者承担全部剩余课费损失”等条款都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签订合同时,应核对合同主体并要求经营者盖公司公章。
保留相关凭证,合理合法维护权益。家长缴费时,应确认票据收款单位是否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缴费后应索要正规发票,并保留好合同、缴费单据、转账截图、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在培训过程中,家长应积极跟进课程进度,如果发现商家未履行合同义务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对于确实无法继续开展培训的机构或是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可以请求退还相应费用。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或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消委会求助,也可以通过仲裁、民事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南方+记者黄剑琴
[作者]黄剑琴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