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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东莞市教育局召开严肃招生纪律集体谈话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东莞市关于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工作要求,4月14日,东莞市教育局召开2024年东莞市教育系统严肃招生纪律集体谈话会。市教育局领导,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人和部分民办中小学校长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部和省市关于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别对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处罚措施等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会议特别强调严肃招生纪律的重要性,提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重点环节排查,要求全市各镇街、各学校认真对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的各项规定,针对招生入学中的重点环节,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入学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会议特别强调,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与入学相关的、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严禁“掐尖”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学生家长签订招生入学协议;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不得以借读、挂靠学籍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不得在招生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接受红包、礼金、好处费,或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私盖公章、伪造签名等。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学习,要参照市一级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加强严肃招生纪律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招生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营造阳光招生氛围。

接下来,东莞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化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招生政策和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努力营造更加健康良好、更加公开透明的教育生态。

文、图|记者余晓玲通讯员东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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