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日),南宁市教育局公布了《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保持稳定,便民服务措施更多。
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报名办法有微调
今年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决整治民办学校通过各类测试“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我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不设前置条件。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报名办法有所调整。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中招办获悉,清明过后,中招办将召开市区各小学、各民办初中工作培训会,具体布置民办初中报名有关事宜。
(1)具有城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首先需在南宁市教育局统一搭建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再到就读小学做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报名信息无效。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拟报读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采用哪种报名方式,最终报名信息都将统一录入到市教育局搭建的报名平台中,只要民办初中的报名人数超过了招生计划数,都会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最终结果是一样的,最后被录取的机会均等。
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公办民办初中同步登记报名,不能兼报,自愿报名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需理性选择民办学校且愿意承担就读民办初中学校所有费用。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即等待全市和自己同类的全部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属于房户一致类型的学生可优先安排。需要提醒的是,此类学生将不属于地段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市区民办初中报名办法解答:
(一)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具体会怎么操作?
答: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报名和审核结束后,立即锁定所有报名信息,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将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每个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随机录取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二)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如何?
答:2021年市区(不含武鸣区)民办初中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4月21日-4月28日,首先由学生家长自行在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之后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报名信息无效。4月28日18:00为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
(2)4月29日-4月30日,市区各小学整理、上报申请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信息,4月30日18:00为学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4月25日-4月28日,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应报名材料,到拟报读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生及其家长到校后,首先由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现场报名手续,4月28日18: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4月29日-4月30日,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整理、上报申请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信息,4月30日18:00为学校上报截止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的原则优先
就近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
为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义务教育招生通知》明确了入学排序规则,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具体排序方法参看南宁市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本市户籍生源入学排序规则是我市教育部门2020年为了确保学生入学公平有序而推出的一项新政。经过2020年的实施,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家长的认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非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进行入学排序,在学位充足的学校,只要本市户籍学生家长按时提交合法合规的报名材料,基本上都会确保人人就近入学,仅仅是在极个别热点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平有序入学,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排序。
南宁市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一、本地户籍生源入学排序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要求“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六)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还要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实际居住时长、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家庭直系亲属、非独立产权房个人份额所占比例、购房(或租房)时间长短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入学排序办法,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
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一年以上
随迁子女入学优先排序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时应优先排序。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只是在随迁子女过于集中而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才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排序,在学位充足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全部接收;二是对居住证持证时间等未满一年但报名材料齐全的,教育部门仍将继续统筹安排入学,但排序时相对靠后。三是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排序规则。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强调,各县区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出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重申教育部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转自:南宁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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