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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启动

8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22年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正式启动,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有需要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南宁市户籍大学生可在此期间申请办理。

马山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贷款学生办理贷款。(县资助中心供图)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下,为避免人员聚集,今年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模式。

首次申请贷款的南宁市户籍大学新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上完成注册,并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贷款QQ群上预约后,方可和共同借款人在指定时间段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南宁市户籍的续贷高校在校生,按照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签订流程并通过身份认证,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受理审核后即完成续贷合同签订,无需前往现场办理。

特别提醒:

1.近期一些自媒体宣传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可去社区领取教育奖励金500—3000元,请学生仔细甄别信息来源,并向毕业高中和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老师咨询。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保管好个人及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2.开学前后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可能会有诈骗分子冒允亲友、老师或其他人员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以发放助学金、注销贷款、中奖、刷单、购物退款、推荐理财等名义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3.借款学生应树立诚信还款意识,毕业后遵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贷款申请指导。(李沐宸摄)

南宁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将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息及利率: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需要支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一)网上自助申请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现场办理时提交给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办理。

3.在“服务大厅”中的“便民服务”板块找到“助学贷款办理预约”功能。

4.逐项完成“健康情况筛查信息表”“学习贷款政策”“贷款政策知识问答”“贷款预约”等项目内容的学习和信息填报(请注意正确选择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网点和预约时间),即可完成预约。

5.预约成功的信息、首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咨询电话,均可在“预约记录”中查询。

6.完成预约后不小心返回到上一级页面,可先在“预约记录”中查询有无预约成功的信息,以免重复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最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特别提示:前往现场办理助学贷款首贷申请事宜的学生及家长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办理现场。

三、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续贷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方式,并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远程贷款申请提交至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借款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只需耐心等待审批受理即可。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后,借款学生会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学生凭回执验证短信或《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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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宁日报《教育周刊》

编辑丨黄发发

校对丨张微微

二审丨平凡

三审丨田艳陈满运

南宁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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