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是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重要投入。然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罗海山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披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一所高校累计获得财政投入科研经费1.31亿元,实施科研项目862个,实现成果转化0个。
这一数据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和质疑,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究竟如何?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效果究竟如何?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也关系到国家的科教振兴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客观地看到,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规模和效益都在不断提升。据教育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总额达到1046.6亿元,同比增长10.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达到67.9亿元,同比增长12.7%。这些数据说明,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和产出都在稳步增长,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广西审计厅的报告就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低。除了上述一所高校没有实现任何成果转化外,还有一所高校累计获得财政投入科研经费1.79亿元,实施科研项目702个,仅有5个项目成果实现市场转化,占比0.71%。
高校科技项目立项聚焦重点不够突出。3所高校实施科研项目2075个,其中预算经费10万元以下的论文型科研小课题项目811个,占比39.08%。
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闲置。4所高校科研项目资金净结余6682.28万元长期闲置未及时盘活;2所高校22个科研项目脱离实际需求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最高达到69.24%,造成914.02万元资金闲置。
这些问题反映了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浪费、低效和失衡。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审计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重要检查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规范和有效使用。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和频率,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和激励。
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机制。高校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应该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高校的自主权和责任,同时加强对高校的指导和支持。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高校的科研绩效和需求合理分配科研经费;通过建立项目申报评审机制,引入第三方专家和社会评价,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建立项目执行监测机制,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和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的方案和预算。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是科研经费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所在,也是衡量高校科研水平和贡献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增强高校的创新意识和能力。高校应该以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紧跟科技前沿和产业变革,开展有针对性、有前瞻性、有创造性的科研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
建立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平台。高校与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两个重要主体,通过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分担、效益共享。因此,应该搭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双方的信息交流、需求对接、项目合作、成果转移。
完善高校的科技成果保护和激励机制。高校的科技成果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应该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和支持。因此,应该加强对高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鼓励高校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同时,应该完善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给予高校和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收益分成,提升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高校科研经费是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投入,也是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好这一资源的作用,加强对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优化其分配使用机制,推动其转化应用效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