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省四级机关(省、市、县、乡)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缴费数据已“出炉”,最终有33.9万人报名缴费。
根据之前发布的招录简章,今年全省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3866人。其中,公务员3034人,人民警察832人;计划公开选调79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据了解,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要求广大报考人员认真对待每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本次招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需现场复核加分手续的人员,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此次招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