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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贵州教师补课被家长勒索4万元, 处理结果大快人心

“每一位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一位熊家长”,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矛盾从未间断过。可能在大多数人心里,都会有一种认知,老师与家长之间,老师总是一副高高在上很强势的样子。因为他们认为这样老师就可以用孩子来要挟家长,而家长们却敢怒不敢言,好似那受气的“小媳妇”,其实这完全是家长们的臆想,现实生活中觉那多数老师并不是这样的。

老师们作为公职人员,其行为受到一定的约束。如有做得不对之处很有可能为自己引来麻烦或灾难。近日,贵州大方县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其判处结果让人感到大快人心。先来了解下事情的原委吧!

贵州大方县某中学的教师黄某,暑假期间在学校补课,课间时间一男生就喊黄老师的绰号“大花马”,黄老师听后十分的生气,于是扇了该男生几耳光,谁知这几耳光下去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家长听到孩子在学校被打,于是赶到学校把孩子送到医院住院,并以此来要求黄老师及另外一位老师索赔11万元。如果不给,就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学长及黄老师他们违规补课问题。两位老师担心家长一闹有损自己和学校的声誉。于是妥协让步,经双放协商后,以学校的名义与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最终赔偿学生家长4万元,住院费用也由黄老师支付。

按理说赔钱结束后,事情也应该解决了。可黄老师他们补课的事被教育局知道了,并按照相关的违规违纪处理方案处理了黄、陈两位老师。而黄、陈两位老师认为家长周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于是把周某告上了法庭。在法院的取证和调查,做出了下面的处罚:“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黄、陈二人4万元人民币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五千元,并退回非法所得”。

对于这样的判决,网友们纷纷表示大快人心,偷鸡不成蚀把米。当然也由一些网友认为,教师利用假期违规补课,也应该受到处罚。但网友们可能忽略了一点,黄、陈两位老师在学校里补课,这显然是学校组织的,要追责也得追学校的责任。

因为义务教育阶段是不允许任何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补课,更不允许进行有偿补课。至于牺牲自己的周时间来为学生们无偿补课,那样的事例太少太少。因此这样的有偿补课,一旦被查实,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家长就是抓住了老师们的这一“软肋”,使得两位老师只能妥协。此事虽然最终获得逆反,但也给广大一线教师们敲响了警钟: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那都是违规违纪触碰红线的行为,千万不要去触碰。当然,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更何况身正又怎怕影子斜?只要你行的端坐的正,又怎么会被他人有机可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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