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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庆梅: 身为老师, 拐骗22名学生卖“第一次”, 活该07年判死刑

警方证实了一则传言——威宁县新发乡中学的两名老师涉嫌胁迫校内学生“卖身”。

目前警方已经控制了8名嫌疑人,另有4人在逃,此案已作为刑事案件,全力抓捕中。

警方的公布让舆论再次沸腾起来。

在民间的传闻里,受害者女学生高达百人以上,而有杂志则称受害者学生高达83人,

这也使得这起案件备受关注和震惊。

但,根据6月27日警方透露的信息,目前所掌握的受害者人数是18人,但具体人数还需要等到警方结案时才能确定。2007年12月14日,法院在公开宣判时,正式坐实了受到教师胁迫的学生22人以及1位青年女性,这团队的犯罪事实,令人瞠目结舌。

宣判的结果也没有意外。

主犯被判了死刑,且在这起案件里,恶魔不只是2个人,除了两名主犯教师外,还波及了14个涉嫌强迫卖身,容留,介绍的人。

他们也都分别被依法判决。

但,罪犯是被判决了,孩子们的伤害呢?

根据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体检资料,那23个孩子里面,其中有几名年纪小的孩子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甚至如果不是父母发现了孩子的异样。这事或许就不会被暴露出来。

这起案件的时间跨度很长,从2005开始一直延续到了2006年的上半年,而最早发现案件的是一位受害女学生的母亲。

2005年6月,母亲发现了女儿的异样,女儿经常喊身上疼,但是具体哪里疼,女儿又说不出来,母亲以为孩子是伤风感冒,就带去卫生所,到医生那里挂了几天盐水,

但是女儿的情况依旧没有好转,母亲又想是不是女儿在学校收到了校园暴力或者有人和她闹不愉快,到了学校,母亲这才从其他同学口中打听到了,女儿曾被拐的事实。

回来后跟女儿对质,女儿就全给交代了受害的经过,虽然很气愤也很生气,但母亲担心孩子以后的婚嫁问题,决定隐瞒事实。

直到2006年6月。

2006年6月,暑假前。

一位在外地打工的黄姓的父亲回到家中,妻子就把女儿的异常告诉了他说,女儿老是喊肚子疼,不愿意上学,也不愿帮忙家里干活。

黄父,这些年在外地走南闯北的,立刻意识到,孩子可能遭遇到了校园霸凌,但是他问女儿女儿又不说,最后无奈下,他屡次逼问女儿,女儿说出了老师胁迫她的真相。

这让黄父很气愤,但理性也告诉他需要证据,于是他去学校和乡里了解情况,陆续找到了其他受害者学生的父母,对症事实。

一对,果然孩子们都遭到了上海,黄父为了讨要一个公平,决定要把事情闹大,他联系了记者,在网上陆续发帖,舆论瞬间发酵。

这层神秘的面纱终于被揭开。

这起刑事案的主谋叫赵庆梅,案发时她28岁,是贵州威宁县雪山镇银光村人。

高中文凭。

虽然文化不高,但在落后的乡村地区,她这个文凭足以做乡村教师,再加上她年轻。所以在2004年9月到2005年1月,新发乡的中心小学曾聘请她做了代课教师。

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又是如何变成了禽兽和恶魔的呢?说到底就是一个字:钱。

赵庆梅出身贫寒,不富有,她嫁的老公虽然是新发乡的中学教师,但是也没钱,

在丈夫的帮衬下,赵庆梅虽然成了小学代课老师,但是她嫌弃没约200的工资太低了,于是就提出了辞职。

随后在学习摆摊卖零食。

2006年3月,一个女人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2006年3月初。一个叫魏雁琴的女人告诉赵庆梅,把少女带出去“卖身”可以赚钱。

魏雁琴告诉她,随便“出一个货”就能赚3000-4000块钱,甚至5000块钱。赵庆梅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没过几天,学生们相继开学,两人就开始伸出了黑手做“生意”。

只是,谁也没想到的是,第一次作案的牺牲品,竟然是赵庆梅丈夫的亲侄女。

在3月初的一天,赵庆梅和魏雁琴,利用自己的“亲戚”身份,将侄女和另一个学生骗到家里住宿,次日又将女孩带到了贵州省纳雍县一家叫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

两个女人竟然就这样,强行胁迫侄女和女学生跟一个姓陈的和一个向姓的老板发生关系。事后,收了4900元,两人分赃。

有了第一次后,赵庆梅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扩大自己的“生意”,

她需要找更多的人马参与进来,

于是赵庆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

并且邀约丈夫驰垚同在新发乡任教的教师海龙和海龙的李辉艳妻子一起参与。就这样,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就这样形成了,最终发现涉案的人高达16人以上。

两对夫妇负责在六盘水和新发乡之间接送,四个女人则负责在六盘水拉皮条,到处发布广告信息,找有钱的皮条客,并且找好旅社,跟旅舍的老板们疏通关系。

而负责,把孩子们从学校骗出来的关键环节,则由在新发中学做英语老师的海龙,以及教语文的驰垚完成,配合老师把孩子们便出来的则是他们的妻子赵庆梅,李辉艳。

而在这个骗局中,每一次他们都以“摘豌豆”或者“挖洋芋”为借口把孩子骗出来,这些天真的孩子们哪里会知道这是一场“巨大伤害”的骗局,她们又怎会知道,极具亲和力的老师们,在小卖部卖零食的师母,会骗他们。

就是这样,以赵庆梅为首的犯罪团伙下,一次又一次把魔爪伸向了尚未成年的孩子。

他们甚至煞费苦心——

为了担心孩子们逃跑和起疑心,往往都是两个女人陪学生们做面包者,海龙老师和驰垚老师骑着摩托车跟在后面,一旦有孩子不听话,就用呵斥,用暴力殴打她们。

且由于新发乡很小,乡里乡亲的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了事情避免暴露,赵庆梅甚至挑选了另一个城市——六盘水。

为什么是六盘水?因为近,新发乡是“贵州屋脊”之称的贵州威宁县最偏远的一个乡。

当年还没有到县城的班车,在地理位置上,距离六盘水比威宁县城要更近一点,但也只是近一点点,从新发乡到六盘水,至少也要开5个小时以上的崎岖山路。

路虽远,但避免了熟人,保障了安全。

赵庆梅等人共作案11起,其中最多一次带出5名在校女学生强迫卖淫。

就这样,在赵庆梅的精心密谋下,这个犯罪团伙,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

赵庆梅、魏雁琴、李辉艳、黄敏、徐小艳等人多次以摘蚕豆、割绿肥,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由,将彭某某、杨某某等23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女孩分别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强制卖身,累计共获赃款3.2万余元。

走到这一步,他们早已不配为人。

赵庆梅甚至亲自帮助丈夫QJ女孩。

那是2006年4月的事情。

赵庆梅再一次熟练地将两个罗姓和管姓女孩子骗到了六盘水市代顺琴家旅社,随后联系了皮条客,欣喜的沈姓皮条客当天便从重庆出发专程赶来,并于次日抵达后,在旅社里强制性跟管姓孩子发生了关系。

事后,赵庆梅收了1500元,为了掩人耳目,又把500块钱给了旅社老板封口。

在沈姓皮条客离开后,由于拉不到其他的皮条客,赵庆梅决定为了安全起见,由丈夫把罗姓学生给办了,这样她就不会告状。于是,老师把魔爪伸向了自己的学生。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如此密集作案且嚣张的群体,为什么能横行1年多而不被发现?

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孩子的恐吓。

这些被骗上车的孩子们,大多家境贫寒,且从小缺乏父母在身边,大多没有安全感,所以她们对老师这个职业有着无比的信任。

老师说什么她们都信。老师说,带她们出去摘蚕豆,她们信,老师说,不家不许告诉她们的家人,否则杀你们全家,她们也信。

根据一位受害的孩子交代——

那是周五。老师找到她们,说请她们帮助娘家栽玉米,作为回报,会给她们蚕豆吃。

这些天真的孩子们,欣然答应。

但是,被骗上车后,老师就不准她们跟别人说话,老师恐吓她们“谁说话就把谁扔到车下碾死”,于是孩子们就都不敢出声了,就老老实实跟着老师走。在县城里要是遇到了熟人,就说进城来找孩子的母亲,说有事要谈。

这些来自农村的熟人们,对老师也有着无比的崇敬和尊敬,所以大多也没有起疑心。

孩子们被带进城后,就直接被带去了旅社。根据一个孩子交代,到了旅社后,老师就让她们换裤子,随后走进来两个讲普通话的男人,男人嫌弃孩子太小,扭头就走了。

生意没做成,老师为了避免担心暴露,跟对方争吵过后,便只有带孩子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老师甚至再次吓唬他们:“回家不许告诉父母,否则杀了你们全家。”

这些孩子们吓得不敢说话。

但,在2006年3月24日,老师再次将上次那三个没有做成生意的孩子带到了旅社。

这一次,没有那么幸运了。

那个男的进来问女孩子多大了,女孩说13岁,男人摇头说太小了,随后出去质问把孩子拐骗来的老师,为什么搞这么小孩子出来做?听到女孩的回答,老师很是生气。

根据孩子的回忆,在男人离开后,老师拎着一把菜刀进来威胁她,要说自己18岁。

第二天,换了一个男人,走进了孩子的房间,并且关上了房门。3个小时后,男子离开了,孩子坐在床上哭,老师又走进来打了她一巴掌,威胁她不准哭,并且告知他们——

回家不准告诉家长,否则就把全家都给毒死,甚至还威胁这些孩子们,不要报警,不要去派出所,县里他们都有人,甚至告诉学生,如果说出去,她们就嫁不了人。

一群孩子们又能懂什么呢?

如若不是2006年6月,黄父回到了家中发现了女儿的异常,又走访调查事实,并且联系到了其他受害学生的家长,这起重大的刑事事件,或许将会一直埋藏在地底。

2006年9月15日,黄父在掌握了部分的事实后,带着一群受害者家属到派出所报案。

聪明的黄父也及时通知媒体,媒体的大肆渲染,让这场由两名中学教师及其家属参与的“胁迫女生卖处案”浮出水面。

案发后,从上级到地下,引发了高度重视。公安部把这起案例列为督办案件。

先后把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但由于那还是2006年,刑侦的侦查科学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抓捕行动虽然一直在继续,但赵庆梅、驰垚夫妇仍然在逃亡。

直至2007年8月10日,在四川省攀枝花的警方的支持和协助下,驰垚、赵庆梅终于在潜逃近一年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由于大部分的犯罪事实已经掌握。

在赵庆梅落网后第4个月,法院就公开了审理了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经审理后——

赵庆梅被判处执行死刑,丈夫驰垚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李辉艳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海龙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他14名罪犯则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1年。

2009年12月14日,赵庆梅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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