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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现场审核清单

贵阳2023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工作将开始

小编根据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整理了贵阳市各区(市、县)

现场审核时间及所需材料

学生及家长可点击下方文字查看

现场审核表打印方式

按要求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起来看

云岩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一)云岩区户籍生申请云岩区公办学校:7月29日-31日。

(二)对具有云岩区户籍的问题路段居民、集体户、公共户、寄搭户、空挂户、拆迁户、安置户、公租房保障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伤残人士的适龄子女进行现场审核及学位确认时间:7月29日-31日。

(三)随迁子女申请云岩区公办学校现场审核时间:8月初(通过短信及平台信息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

二、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云岩区户籍生(审核所需资料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小学一年级

(1)拟入学儿童的户口簿;

(2)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3)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初中七年级

(1)拟入学少年的户口簿;

(2)拟入学少年的六年制小学毕业证明(或六年级在读证明);

(3)拟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注:选择民办学校的云岩区户籍生,确认本人未被所选民办学校录取之后,再到公办学校的“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非云岩户籍生现场审核所需资料(须提供原件)

1.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户口簿。

2.计分资料(二选一)

(1)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云岩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近六年的IC卡居住证、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贵阳市连续缴纳的近三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局出具)。

(2)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云岩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近六年的IC卡居住证、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作为法人代表在贵阳市工商部门办理的近三年的有效营业执照。

重要提示:非云岩区户籍的学生在平台登记之后,须由云岩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及申请资料的积分序位、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南明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一)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30日。

(二)非南明区户籍学生现场审核时间:8月3日-4日,登录招生服务平台查看现场审核学校信息,在指定时间携带资料到学校报名。

二、南明区户籍学生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小学一年级

打印《新生现场审核表》,携带户口簿、房权证明 (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表、自建房施工许可证等)、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二)初中七年级

打印《新生现场审核表》,携带户口簿、房权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表、自建房施工许可证等)、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一)对需要在南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8〕64号),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参照本细则,按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安置入学。

(二)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在南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外籍人员,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参照本细则,按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安置入学。

(三)范围和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南明区有效“居住证(IC卡)”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在“南明辖区内办理居住证时长证明”、缴纳的贵阳市社保清单或贵阳市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时长实行“累计积分”,积分表如下:

注:居住证(IC 卡)为必选项,社保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为二选一项目(以积分最高项目计分)

花溪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一)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31日。

(二)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时间:8月1日(通过“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等要求)

二、户籍生现场审核需提供资料

户籍生现场审核需提供资料以平台发送信息为准,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学生户籍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含集体户、寄搭户、空挂户)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1.随迁子女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登记的监护人的IC卡居住证(平台上可登记两个监护人的居住证编号,如登记两人的提供两个居住证,登记一人的提供一个居住证)。在花溪区购有商品房并在其实际居住的,提供相关住房证明材料。

2.随迁子女的一个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务工证明:有用工单位的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用工合同;个体经营的提供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从事零工的提供居住证地址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

3.在贵阳市连续缴纳社保的提供贵阳市内社保局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4.随迁子女的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户口本;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可证明其监护人关系材料。

5.升入初一年级的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证)。

6.建档立卡脱贫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和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与乡村振兴衔接信息管理系统截图。

按上述材料内容填写的《花溪区2023年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资料审核表》到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申请就读公办学校。

贵安新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7月29日—31日

二、户籍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需提供资料以平台发送信息为准,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花溪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含集体户、寄搭户、空挂户)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入学资料

随迁子女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登记的监护人的IC卡居住证(平台上可登记两个监护人的居住证编号,如登记两人的提供两个居住证,登记一人的提供一个居住证)。在贵安新区购有商品房并在其实际居住的,提供相关住房证明材料。

(2)随迁子女的一个法定监护人在贵安新区务工证明:有用工单位的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用工合同;个体经营的提供在贵安新区办理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从事零工的提供居住证地址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

(3)在贵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提供贵安新区社保局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4)随迁子女的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户口本;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可证明其监护人关系材料。

(5)升入初一年级的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证)。

(6)建档立卡脱贫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和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与乡村振兴衔接信息管理系统截图。按上述材料内容填写的《贵安新区2023年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资料审核表》到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申请就读公办学校。

乌当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和平台提示为准,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户籍生、片区生

凡在2023年5月31日前迁入乌当区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下情况可认定为“人户一致”户籍生,安排划片户籍范围内学校就读。

(1)自购房户: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公共租赁户: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公共租赁房或廉租房,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公租房或廉租房合同的。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公租房或廉租房合同。

(3)拆迁户: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该户籍地已拆迁且未安置落户的。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拆迁协议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出生证。

(4)自建房户: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不动产权为自建房的。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单位集资建房户: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不动产权为单位集资建房(集体产权)的。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集资建房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注:上述(1)至(5)项中如出现以下情况,需提供其他印证材料,方可认定为“人户一致”。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户主为直系祖辈(即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房产的,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除提交以上入学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②不动产权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但“户口不同簿”的,除提交以上入学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

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

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居住证明: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

3.务工证明:在本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在本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初中七年级:

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居住证明:由乌当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

3.务工证明:在本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在本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

4.小学毕业证书。

白云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一)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31日。

(二)非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日期间),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辖区乡镇中心校、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审核。

二、户籍生现场审核需提供资料

户籍生家长自行在网报平台打印现场审核表;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非户籍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入学资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

1.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2以上的适龄儿童户口簿;

2.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白云区公安分局核发的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且居住地为白云区;

3.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与白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清单;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在白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连续缴纳的税务票据。

中学七年级

1.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口簿;

2.小学义务教育毕业印证资料;

3.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白云区公安分局核发的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 卡)原件,且居住地为白云区;

4.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与白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在白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连续缴纳的税务票据。

观山湖区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一)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31日。

(二)非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现场审核方式、时间和地点由观山湖区教育局及时发布。

二、户籍生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观山湖区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房屋产权证或产权所有人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初中七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房屋产权证或产权所有人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5)接受小学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2.观山湖区公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4)父母双方《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初中七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4)父母双方《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5)接受小学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3.观山湖区户籍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观山湖区拆迁协议或安置协议;

(5)安置房交房证明(持安置协议的提供)。

初中七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观山湖区拆迁协议或安置协议;

(5)安置房交房证明(持安置协议的提供);

(6)接受小学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4.观山湖区窦官公租房保障户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观山湖区窦官公租房租赁合同;

(5)公租房入住证明(公租房物业公司出具)。

初中七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观山湖区拆迁协议或安置协议;

(5)安置房交房证明(持安置协议的提供);

(6)接受小学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小学一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父(母)观山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5)父(母)2017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办理的观山湖区居住证(或居住证办证机关出具的办证记录证明);

(6)父(母)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贵阳市社保缴纳清单(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观山湖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初中七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此项仅为户主不是学生父母的提供);

(4)父(母)观山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5)父(母)2017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办理的观山湖区居住证(或居住证办证机关出具的办证记录证明);

(6)父(母)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贵阳市社保缴纳清单(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观山湖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清镇市

一、现场审核及学位确认时间

1.小学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2.小学非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8月1日至8月2日。

3.非城区和红枫湖镇小学毕业需在城区初中就读,现场审核已完成。

4.初中现场学位确认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5.非清镇小学毕业需在乡镇初中入学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二、现场审核材料

1.本县户籍。

(1)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提供营业执照)

2.外县户籍。以下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权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③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提供营业执照)

修文县

一、公办学校现场审核时间

(一)户籍生:7月26日—27日;

(二)户籍生跨片区入读公办学校:7月28日—29日;

(三)非户籍生:7月30日—31日。

二、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提供营业执照)

2.外县户籍采用分类安置的方式: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的,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根据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进行统一调配,公办学位不足时推荐到县域内有空余招生计划数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

(1)有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修文县域内现居住地的《贵州省居住证》;我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有居住证的不需提供,在网上自行报名;无居住证的必须到居住地所在辖区中心校、县直小学登记网上报名导入模板)。

(2)以下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权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③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提供营业执照)

初中招生条件

1.学校招生范围片区内户籍生(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校网上录取后,家长根据录取学校的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2.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现场审核时招生范围内的户籍生(不含县内户籍跨片区就读和外县户籍),如因学校划片范围调整,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需求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3.县内户籍申请跨片区就读(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除小学整班移交到招生范围的初中学校外,其余小学和初中学生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注册:领取并如实填写《跨片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本县户籍跨片区用)》→持房产资料或劳务合同(社保)或营业执照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将审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户籍地乡(镇、街道)中小学现场审核,同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按学生户籍地乡(镇、街道)学校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的网上录取学校审核、报名注册。

4.外县户籍。除小学整班移交到初中的学生外(整班移交中的外县户籍学生也需要居住证才能网上报名),其余小学和初中学生需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中心校领取或自行网上下载《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外县户籍用)》并如实填写→持房产资料或劳务合同(社保)或营业执照等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将审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中小学现场审核,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按学生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学校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的网上录取学校学校审核、报名注册。

息烽县

一、户籍生现场确认

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9日一31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二、非户籍生现场审核(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

1.现场审核时间8月8日—9日,由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申请就读永靖小学、振中小学、第一小学、南门小学的学生到第一小学审核、登记、领取摇号号牌;申请就读云环小学、第二中学、永靖中学的学生到第一幼儿园审核、登记、领取摇号号牌。

2.现场审核提供资料

(一)必备条件

(1)户籍证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簿,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七年级需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县城购房人员: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

(2)县外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

(3)县城经商人员(两项都具备):①经商人员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一年以上(含1年)营业执照。②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经现在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签署意见盖章。

(4)县内户籍在县城务工人员(两项都具备):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息烽县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经现在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签署意见盖章。

开阳县

一、现场审核时间

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7月30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审核未通过学生,现场驳回,8月1日家长携审核资料到教育科审核,县教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重新派位。

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7月31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审核未通过学生,现场驳回,8月1日家长携审核资料到教育科审核,县教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重新派位。

二、资料审核

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初审的入学对象,凭所收到的审核信息通知,持相关资料,到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一)县城学校审核

1.开阳县城户籍

在规定时间持现场审核表、户口本、居住证明资料到通知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对外公示审核学生情况。

2.开阳县区域其他乡镇户籍

一是产权房户,在规定时间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备案登记表)、居住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二是无产权房户:在规定时间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居住证明、水或电缴费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三是租住房户:在规定时间须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居住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四是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持现场审核表、户口簿、居住证(公安机关颁发)、居住证明、县城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小升初)到通知审核点学校现场审核。

(二)乡镇学校审核

1.本乡镇户籍: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等资料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对外公示审核学生情况。

2.开阳县户籍跨区域流动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居住证(公安机关颁发)等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对外公示审核学生情况。

三、入学录取

平台系统锁定学生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月21日前完成分班和开学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工作;在统一要求时间范围内完成新生学籍上报工作。各学校网上录取数据须与学籍注册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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