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发改收费〔2021〕391号
省农业农村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琼农便函〔2021〕673号)收悉。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27号)有关要求,从2021年开始,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允许单科报考。为尊重报考人员意愿,保障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46元(含上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55元(含上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
二、上述收费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资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