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发布啦
考生可通过以下5种渠道查询
成绩查询方式
(一)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局官网,点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本途径只提供九年级考生成绩查询)。
(三)海南省考试局政务微信平台查询
(四)市县(单位)中招办查询(本途径提供在本市县(单位)报名的八年级、九年级考生成绩查询)
(五)学校查询(本途径提供学籍在本校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成绩查询)
成绩报告单内容
成绩报告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信息(准考证号,姓名)、各笔试科目单科等级和总成绩。不公布各笔试科目单科原始分。
考试成绩复核
(一)申请复核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可在7月17日17:00前,持本人准考证到市县中招办申请复核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表),由市县中招办汇总后于7月18日18:00前报送省中招办,省中招办将组织人员于7月19日18:00前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各单科及总分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等级划定是否准确,不提供各单科原始分查询。
特别提醒:今年省中招办不再在招录现场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二)复核结果告知。复核结果省中招办将于7月20日12:00前反馈给各市县中招办,由各市县中招办告知考生本人。
(三)联系电话:
根据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7日至8月11日进行,其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为估分填报;第三批为知分填报,平行志愿录取。省中招办已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及要求,确保规范录取、阳光招生。录取阶段,考生可登录省考试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新闻多一点
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我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7日开始,为了保证录取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今年中等学校、有关高等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
1.录取学校: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18日下午报到,7月19日上午9:00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19日下午—21日录取。
(二)第一批
1.录取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省农垦中学、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中、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中、儋州市两院中学、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三亚市一中、海南中学三亚学校、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儋州市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临高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万宁中学、乐东中学,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1日下午报到,7月22日上午9:00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一楼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22日下午—23日第一批A段录取;7月25日—26日下午16:00修改第一批志愿;7月27日—29日第一批B段及指标到校生录取。
(三)第二批
1.录取学校: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在本批次招生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日上午9:00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操作培训,7月30日下午—8月1日录取。
(四)第三批
1.录取学校: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
2.录取时间: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7日上午报到,8月7日下午—11日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录取以及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
(五)补录阶段
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含学生未按时报到空出的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从9月8日开始至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补录手续,秋季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
二、录取工作地点和报到、食宿地点
(一)录取工作地点: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二)录取工作人员报到地点:琼海市维也纳酒店(振海路店),地址:琼海市嘉积镇振海路。各录取学校工作人员须依录取批次,按规定时间报到、进场,食宿费用自理。
三、相关要求
(一)录取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工作人员开展录取工作所使用电脑由录取场统一提供。录取期间,每个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须在维也纳酒店设一个工作间,以便工作联系。
(二)进入录取场人数应符合规定。市县(单位)中招办进场人数一般2—3人(其中主管中招的局领导、中招办主任、电脑操作员各1人)。市县重点高中学校进场时间和相关要求由市县(单位)中招办通知,每校进场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部分工作任务较重的市县(单位),经我办批准可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学校录取新生后,从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海口日报
总监制/郑波辉
监制/胡秀娟
主编/华婉婷
/姚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