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海口市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指出,根据我省“3+3”模式高考背景下对师资的动态需求,海口市将试行教师区域“走教”模式,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
在我省“3+3”模式的新高考背景下,由于每年选择各个科目的学生人数不同,学校每年对学科教师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对此,《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区域走教制度,允许教师在保留编制、岗位不变的前提下,由市(区)教师行政部门统筹考虑区域内各学校师资需求,积极引导、有序安排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新办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差距。
方案还明确,海口市将优化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招聘办法、中小学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教师岗位退出机制等。
同时,要建立教师在城乡、校际、区域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交流轮岗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教师均衡配置。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和“候鸟”人才计划,鼓励和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将通过实施“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努力破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市(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统筹管理,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支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