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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区特教学校10月11日起报名招生,按年龄段招收3个班共30人

海口市美兰区特殊教育学校将于10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招生,适龄残疾儿童监护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复印件至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据了解,美兰区特殊教育学校位于灵山镇东平村委会,文明东越江隧道江东出口北侧。学校为寄宿制学校,提供学生食宿服务,免住宿费,伙食费按政策收取。所有学生免收课本费、学杂费、作业本费。学校按年龄段开设3个班,低段班7—9岁,中段班10—12岁,高段班13—15岁,每个班10人,共30人。

秋季招收新生具体条件为:具有美兰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年龄为7-15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适合住校就读的部分患有中低度智力残疾、脑瘫、自闭症、孤独症等特殊儿童、少年,要求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即能独立正常行走、能独立吃饭、休息和自行大小便,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他人行为,无自虐行为。患有严重心脏病、癫痫病、哮喘病、严重多动症(严重注意力缺陷)、精神分裂症等医生认为不适宜入学的疾病者,不予接收入学。

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户多残子女,孤儿优先入学。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

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提供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证或医院诊断证明等残疾证明相关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租赁证,自建房的提供村委会证明;残疾儿童预防接种证;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户多残子女,孤儿证明材料;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相关证明材料。

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由监护人带孩子、持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表到美兰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现场测试评估,内容包括:残疾发生病理了解(病历本和其他检查材料)、生活适应能力测试,生活自理能力测试。逾期不参加评估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通过测试评估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优先招收优抚优待对象,如剩余招生名额如不能满足全部通过评估学生就读需求时,采取摇号方式决定名额分配。预录取名单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并于10月23日领取预录取通知书。新生家长及监护人持预入学通知书于10月24日到特殊教育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经学校预录取的学生须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护送下到学校试读,学校对学生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适应能力等进行观察,试读期为两周,试读期满,能够适应班级教学者,予以正式录取就读。未能适应班级教学者,取消就读资格,名额按照摇号结果的顺序递补。对未被特殊学校录取就读的学生,美兰区教育局将按照学生实际居住地通知要求片区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需要提醒的是,家长不得隐瞒学生疾病史,如因隐瞒病情造成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的,由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未按时间要求递交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录取。

记者:计思佳刘梦晓

值班主任:王凯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陈咏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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