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8日消息(记者伍凤妹)8日,记者获悉,为做好海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制定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小学、初中标准班额班级比例不低于80%;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补齐完善;实验教学、近视防控、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50%左右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认定。
《实施方案》明确了9项主要任务,包括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保障实验教学条件;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支持改善视觉环境建设;推动德智体美劳场所建设;推进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针对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实施方案》提出,各市县要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和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要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现象。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
《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和特殊(专门)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高中部、附设幼儿园、民办学校不纳入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