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专业(学科)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专业(学科)评审结果将提交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进行审定。
公示期内(2022年5月7日至19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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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