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海军转型建设需要,拓宽招飞生源渠道,经教育部和海军批准,依托全国14所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以下简称“海航班”),旨在抓住青少年思想意识形成和身体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及早发现和超前培养热爱海空、适合飞行、素质全面的精英苗子。河北衡水中学成为河北省唯一一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校。
一、招生计划和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面向全省,单列计划50名,择优录取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素质符合条件且志愿军事飞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自然条件
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河北省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户籍(北京、天津、重庆、河北、河南、辽宁、黑龙江、湖南、安徽、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福建、四川、宁夏),符合河北省中考报名条件。
2、政治条件
爱党爱国爱人民;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3、心理品质条件
具备积极的飞行动机、良好的认知能力、稳定的情绪特征、灵敏的应变反应、坚强的意志品质。
4、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身高在162—181cm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5%至125%之间(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检测均在1.0以上(相当于“E”字表5.1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纹身、刺字等。
5、文化条件
学习成绩优异,外语限英语,高中阶段选考科目必须含物理。
三、招生程序
在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机构的统一指导下,从3月至8月,按照宣传动员、报名初选、定选考核、招生录取、审核备案、签订协议等程序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
省教育厅部署招生工作,将相关通知下发至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海军招飞办与青少年航校在各地初中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报名条件。
2、报名初选
海军青少年航校在门户网站开设报名平台
(http://hhb.hbhszx.cn/)
报考学生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或自主报名,在4月30日前通过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海军青少年航校配合海军招飞机构依据报名条件对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和综合素质初选把关,于5月初在各地市对报名学生进行身体初检,按照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定选考核学生。
3、定选考核
海军招飞机构会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军青少年航校,按照有关标准,对参加定选学生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定选考核合格学生,地点在河北衡水中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招生录取
省教育厅会同海军招飞机构按照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在定选考核合格学生中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和生源质量。
5、签订协议
海军招飞机构会同海军青少年航校与录取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统一签订培养协议书。
四、教育管理
1、管理模式
海航班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集中管理。海军青少年航校成立专职管理机构,与学校年级部对海航班进行双重日常管理,教育教学与衡水中学其他班级同步进行。
2、课程安排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基本要求。同时,增设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心理训练、航空理论、海军知识、飞行训练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
3、师资配备
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派衡水中学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担任海航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4、调整分流
海军招飞机构每年组织海航班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因身体、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到本校同年级其他班级完成学业;因政治、思想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调整回原籍就读,并解除培养协议。
五、待遇保障
1、招考阶段
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学生不收取任何费用。定选考核期间,参检学生和带队老师按规定标准核销往返路费、安排食宿。
2、就读阶段
对海航班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按月发放伙食补助和生活补贴,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还可获得奖学金。
3、毕业阶段
海航班学生从高三年级起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海航班学生,高考提前批志愿根据培养协议书必须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依据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将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录取为飞行学员的海航班毕业学生,可正常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