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仅放两天的沧州市第二中学,在假期前给学生们每人发了一张“家长安全公约”。在“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中的第四项中明确表示“非寄宿制学生,学校不得安排上晚自习,学生自愿到学校上晚自习的学生家长(监护人)要书面写申请,并承担学生上、下、早、晚自习路上的监管护送责任”。但二中并没有做到,家长们签了字,也只是为了尽力去配合学校工作。每天走读生都需要早上5:45之前到班,晚上22;00放学。学校根本没有考虑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一些家长也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接送孩子,女孩儿更是不安全。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一下,考虑一下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谢谢!
网友诉求: 沧州市第二中学非寄宿制学生上早晚自习安全有隐患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