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教育体育局官方公告↓
邯山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创 A 扬帆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
公告
为维护我区正常招生秩序,经研究,现对创 A 扬帆初中学校 违规招生问题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八)违反规定招生,或者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之规定,对创 A 扬帆初中学校2021年度检查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责令2022—2023学年度停止初中招生一年,现向社会公告。
邯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