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到了,很多新生都充满兴奋和憧憬地来到大学报道。不过,前不久,有大一新生到位于河北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报到时却发现,学校内的鹏远公寓两人间宿舍,一人一年要缴纳16640元费用,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万4千元,还有设备使用费等。
对此,该校工作人员称,目前有在校学生一万余人,学生自愿选择住宿地,学校没有强制要求。而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收费风波与东北大学无关,鹏远公寓属于社会力量办的公寓,学生自愿选择,至于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6640元的两人间,是个什么概念?俩人加在一起,一年就是3万多元,平均每月近2800元。这水平,赶得上一线城市市区的一间标准卧室了。而且,别忘了作为学生宿舍,这还是“团购年付”,价格只会更优惠。更何况,这事儿发生在一个人口两百多万的四线城市。
有意思的是,服务费高达1万4千元,是基础住宿费的十余倍。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学生自愿选择”,学生可不可以选择不要服务,只缴纳宿舍费这部分呢?如果不行,这就是典型的捆绑销售,违背了平等交易的原则,同样不符合市场化的逻辑。
而且,据该校多名学生反映,公寓还存在大幅涨价的现象,比如,有学生即表示,“两人间宿舍,去年收费是5740元”。仅仅一年时间,涨了近两倍,又哪里符合市场化的原则了?
所谓市场化,前提是要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学生有足够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具体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在录取之初,甚至是招生时,就应公开说明宿舍性质、收费等相关事宜,而从报道来看,学生和家长竟好似是到了学校报到才知晓,若是如此,显然侵犯了学生的知情权。
再者要看学生是否有足够的选择余地。目前已经知道的是,该校宿舍供应不足才有了“社会化”的宿舍,如果学校周围再没有足够出租房源的话,这样的市场,显然是畸形甚至是垄断的,又谈什么自愿原则?所谓的自愿,难道是学生可以自愿睡在马路边?
“学生自愿”“与学校无关”“市场行为”……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显然是高高挂起的姿态,既看不出作为市场监督管理方、作为高校的责任和担当,也见不到以消费者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以学生为本的办校理念。
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是于2002年4月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签订合同,建设后勤园区,并由该公司进行管理收费。也就是说,二者是合作关系,并非完全独立于各自“责任田”的主体。学生是二者产生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的纽带,二者都应对学生负责。
近年来,高校扩招的步子可谓越迈越大,暂且不说,师资力量和教学氛围,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大幅提升的,就是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跟上。作为一所高校,如果连最基本的宿舍都无法供应,为何还要大量招生?然后招来了,却不能或不想对学生负责?
我们始终欢迎更多的力量进入教育领域,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有个前提要明确:一定要坚持教育导向,而不是商业导向;一定要坚持学生为本,而不是盈利为本。如果本末倒置,损害的不仅仅是学生的利益,还有教育事业的前途。一些学校或企业,或许可以放缓狂奔的步伐,等一等自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