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了解到,从3月至7月,承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收费、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轻教育费用负担。
以前,面对课外补课费用高、收费名目多,很多家长也很无奈。报了,怕孩子压力太大;不报,又怕孩子学习跟不上。面对课外培训费,很多家长表示不堪重负。市民王女士的孩子目前上小学四年级,前两年,她给孩子报了英语、街舞、吉他等几个课外班,加起来一个月将近3000元支出,对于这个工薪阶层的家庭来说,多少感到有点吃力。
随着教育管理部门不断出台各项管理政策,及时给课外辅导热降温,王女士果断停止了孩子的课外班。闲聊中,她告诉记者:“起初也会担心孩子在学习进度上跟不上,从而影响学习兴趣和自信心,但也不可盲目地为孩子选择过多的补课项目。要多给孩子一些业余时间,去充分了解自己的爱好,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在不耽误学习的前提下,让孩子也能够享受到属于自己的空间和美好时光。”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为各类教育机构收费行为划定“硬杠杠”,其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收费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行为。
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住宿费,不得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一并统一收取;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学习用品、特殊院校及专业统一服装(警察院校、空乘专业等)和军训服装等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强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学生办理指定校园卡和校园网,不得擅自收取校园网使用费;不得以毕业证或学分相威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学习驾驶课程;不得收取研究生复试费(含面试和笔试)等。
中小学校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校讯通(家校通)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小班费等费用及各种名目的押金、保证金、捐资助教款;不得在学生转学籍时,收取学位费、借读费等费用;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等。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家长自愿缴纳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不得跨月或学期预收;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得收取书本费、取暖费、床位费、被褥费、园服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记者了解到,承德市各级各类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教育收费政策,梳理2020年以来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收费问题。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分级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教育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所有检查对象实现类型全覆盖。(记者石盈盈,通讯员褚玉娟、郎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