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新闻网
邯郸冀南新区
2022年公开选调党政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的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创新优化督查工作体制机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专职工作力量,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邯郸冀南新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管理九级)。
二、选调范围
邯郸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冀南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财政人员(含公务员)。
三、选调原则和条件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7日以后出生人员,不含当天);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踏实肯干,熟悉基层工作。纪检、审计和文字工作骨干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常出差、加班、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9、2020、2021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
8.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中关于调配条件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7.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规定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方式
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步骤进行。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月29日,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邯郸冀南新区2022年公开选调党政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3)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身份证复印件;(5)个人简介(1500字左右,内容主要为工作业绩,同时包含主要特点、缺点和不足);(6)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彩色照片1张(小二寸、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如在报名时提供资料不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计分方法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选调人员,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政审考察
对拟考察人选,深入其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考察中存在问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再确定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五)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用的,予以选调;对反映有影响选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用,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再予以公示。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选调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