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优秀青年人才优先留石工作。
申领对象:
(一)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毕业2年内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毕业2年内的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领条件:
(一)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二)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1万元;
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贴3万元;
博士学位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贴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