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威敬
近日,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引发关注。
通报称,因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并导致高中全班同学以及科任老师全部需要隔离的严重后果,当地一名高一学生被予以开除学籍决定。
家长隐瞒疫区旅居史,却把孩子开除了,这一说法经媒体曝光后随即引发热议。一种观点认为,此种处分有“父债子偿”之嫌,于法无据。而在另一些人看来,高一学生已有知悉利害的能力,在疫情形势严峻的当下,瞒报的做法无疑是巨大的隐患。
迫于舆论压力,该通报随后被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涉事学生恢复正常上课,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中国新闻周刊从绥化市教育局获悉,因该学生家长被要求居家隔离的有百余人,学校也暂时改成了远程教学。
因疫情防控问题开除高中学生,这一情况并不多见。为何会在已有20日未出现本土新增病例的绥化市发生,这样的做法依据何在?
百余人受影响居家隔离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疫情形势出现了一段规模不小的反弹,各地疫情防控也进入紧急状态。在临近中小学升学考试的当下,校园防控尤其受关注。
4月19日,上述通报经曝光后便迅速在社交媒体上热传。
这则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中称,4月11日,市直属某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照要求向学校报备,该学生正常到校上课。后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查实,该生家长为密接人员,致使全班同学和8名任课教师及共同居住人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校规校纪管理办法,对该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
通报在最后提到,“请各地各学校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和抵返‘双报告’制度,从严从紧落实好共同居住人行程信息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这一举动于法有据吗?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因此不适用《义务教育法》中不得开除教育阶段的学生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况和态度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学校做出开除学籍决定,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不过该通报却因“连坐”之嫌引发争议。随后,绥化市市长孙飚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此事属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该文件“没有效力”。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孙飚即是上述指挥部总指挥。
之后,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正式撤销了这一处分决定。相关通报中称,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从处理学生到处理相关责任人,官方态度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尽管事件“告一段落”,但争议未停。由当地教育局盖章的红头文件为何没有效力,因“瞒报”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又是否合规?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为当地“叫屈”,望这些网友的孩子也被拖累一次,大概你们就不能这么冷静的区分爹和儿子谁的错了。”
19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从绥化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处获悉,该通报已被正式撤回,“我们这边有规定,如果学生的共同居住人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或有相关的旅居史,要向学校及时报备,并由学校汇总到教育局,再交由疫情防控指挥部作综合研判和反馈,避免像其他地方出现校园聚集感染。”
另一名绥化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则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教育局的权限仅限于制定校园防疫政策。通常来说,如果学生未主动报备,疫情防控指挥部即使发现学生的共同居住人存在确诊风险,也只会通知到个人。学校想得知家长的行程码、行程信息等,学生报备可以说是唯一的途径。若涉事学生及时报备,因其属于次密接情况,可能会要求其进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
“他的同学、8名老师和共同居住人在内的一百余人居家隔离,目前该校也已转为线上教学”,前述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初教育局给该学生定的处分是留校察看,但可能是表述有些问题,传到网络后又引发一定的误解。
曾因防控不力16人受追责
在疫情前,绥化市的知名度或许并不高。
绥化,满语安顺吉祥之意,位于黑龙江省中部。七普数据显示,绥化市常住人口为375万余人。2021年,当地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1177.7亿元,同比增长6.3%,以第一产业为主,占比48.4%。尽管GDP体量不算小,但人均GDP在省内排名倒数第二。
当地政府官网的介绍中提到,绥化是黑龙江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全省六大客货运中转中心之一,哈尔滨以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介绍中还特别提到,绥化既不临海,又不临江,海上出海口最近的是辽宁省营口港和大连港。
从地理位置上看,绥化与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市接壤。绥化也是黑龙江省内除哈尔滨外累计确诊病例数量最多的地级市。事实上,几乎每轮黑龙江省内疫情,绥化都难以幸免。
本轮疫情中,哈尔滨市现有确诊病例两百多例,绥化虽然已有20日未出现本土新增病例,但防控压力不言而喻。从3月起,当地已十余次发布疫情风险提示。
去年1月份,绥化市的望奎县曾成为疫情中的“风暴眼”。因多名村民曾参加婚宴等公共活动,该县发生了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疫情,随后被迫“封城”,疫情还迅速外溢至3省8市。最终,包括两名副县长在内的1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绥化市区高中在2月中下旬就已开学。3月14日,当地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曾发布通报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家和学校“两点一线”工作要求,非必要严禁离开本地辖区。师生员工、家长及共同居住人避免接触外地抵返人员,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同日,绥化市教育局发布《从严从紧抓好当前校园疫情防控》。该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凤国要求,必须做好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从事或者接触“高危”行业的信息排查,严格抓实动态监测,严格跟进风险排查,严格报告家长信息,一定要执行好“日报告”、“零报告”和抵返后的“双报告”制度,有疑似症状的要按管控要求妥善处置好才能回学校上课。
他还表示,学生共同居住人通勤疫区的,要主动报备,并进行线上教学。
让学生替父母担责的依据何在?
目前因疫情防控问题而开除中小学生学籍,绥化此次或为先例。但涉疫原因开除学籍的做法在高校中却时有出现,就在事件发酵的前一天,安徽某高校两名学生因私自翻墙入校或回家等行为,被予以开除处分。
根据2021年3月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上述《规则》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罚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开除学籍即属于严重教育惩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还表示,《规则》规定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学生特点,通过制定校规校纪规定相应教育惩戒措施,但相关措施限定在实施一般教育惩戒和较重教育惩戒。
上述《规则》还强调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但如何属于“情节严重”,《规则》中则没有明确规定。本次事件中,造成人员居家隔离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也有着不小的争议。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黑龙江绥化教育局和第二中学将涉事学生开除,不符合相关规定。《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没有关于开除学籍的规定,也就是在法律、行政规章层面,没有开除学籍的规定。仅《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个别犯有错误并造成后果的学生,学校可按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及校规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但什么属于“犯有错误并造成后果”语焉不详,且没有上位法依据。
“在本事件从外地返乡未报备的主体是涉事学生的父母,将学生开除学籍,显然让人感受属于株连,让该学生替父母承担责任。这种做法与现代法治的理念是格格不入的。”范辰称。
被“开除学籍”后,高中阶段学生又将面临何种境况?对此,教育部也曾作出答复,上述《规则》所指“开除学籍”,是对高中阶段学生可以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其学籍仍保留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但学生和学校已不存在法律上的教育管理关系。
教育部称,转学不是一种权利,开除学籍后不存在转学的情况。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后,学生是否可到其他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需要看相关学校的要求和意愿。此外,被开除学籍的高中阶段学生,如经过自学达到高中毕业同等学力,仍可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经高等学校录取后,还可以取得高等学校的学籍。
上述绥化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目前对涉事学生的惩戒主要是批评教育,该工作在通报发酵前就已执行,目前该学生正常上网课。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在绥化市近期召开的应对疫情指挥部调度会议上,市长、总指挥孙飚多次强调要“外防输入”。
4月20日下午,孙飚召开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会议强调,“外防输入”防线要再加牢加固。继续发挥“大数据+网格化”和“哨点”作用,实现主动查人。交通卡口要管控到位,人防技防到位,哨点作用要发挥到位,大数据信息要协查到位,网格化排查要落实到位。紧盯风险敏感地区抵返人员,运用好大数据甄别、信息协查、绥疫通等手段,加强监测追踪,对大数据和协查函推送的信息要第一时间排查到位。开展不间断网格化排查,对抵返风险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