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黑龙江省实施意见落实落地,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地域文化、冰雪文化等资源优势,传承龙江优秀精神,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深化学校美育内涵,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潜移默化地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美育浸润行动,以美育浸润学生、教师、学校,推动学校美育工作的创新发展。到2027年,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面向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美育课程实现全覆盖,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全面开展,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性学生艺术团,涌现一批美育特色鲜明的示范区示范校。再用三到五年时间,使优质均衡的美育更加普及,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普遍提高,教师美育素养显著提升,学校美育氛围更加浓厚,学校美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明显增强。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全课程美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教学改革
1.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坚持把美育课堂作为“美育”第一阵地,严格按照各学段课程标准上好艺术相关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1-7年级每周不少于3课时,8-9年级每周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累计不少于108课时。非艺术类中职学校艺术类课程累计不少于72课时。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艺术专业及艺术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修非本专业外的艺术素养学分。
2.完善美育全课程体系。整体构建校本课程的美育特色化实践模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课程。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鼓励在课后服务中开设艺术社团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学校艺术类别的校本课程体系,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加强艺术特长学生一体化选拔和培养,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鼓励具备良好美育资源的学校开展试点,统筹本地区艺术教育资源,提供更为完善的实践教学支撑。
3.丰富美育课程资源。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融合,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品德美、社会美、科学美、健康美、勤劳美、自然美等丰富的美育资源,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学校开设跨学科美育课程,培养学生跨领域学科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遴选一批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成果转化。
(二)强化普及艺术实践活动
4.完善一体化艺术展演机制。将艺术展演作为美育实践的“重要课堂”。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构建省、市、县、校四级展演体系,形成校校有特色的“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发展格局。市、县两级每年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提高艺术展演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
5.打造冰雪美育特色品牌。利用黑龙江省冰雪资源优势,以冰雪为媒介,积极开展相关的绘画、雕塑、书法、动漫、摄影、舞蹈、声乐、器乐、征文以及微电影等各具特色的冰雪文化活动,挖掘校园冰雪美育文化内涵,打造独具一格的美育特色品牌。支持举办学生冰雕、雪雕大赛和中小学校园冰雪文化活动。绘制美育资源地图,鼓励中小学开展冰雪美育研学活动。
(三)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6.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招聘美育教师,优先补充边远农村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各学科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开展面向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的专题培训和面向艺术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提升教学与专业能力。抓好教师源头培养,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举办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类专业学生和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美育教师的工作量核算准确无误。对美育教师评奖评优、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7.建立美育一体化教研机制。加强美育教研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好各级教研员,鼓励和支持各级教研员通过专题培训、入校教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专业指导。继续推进教研员、教指委专家课程提升工作,定期通报教研员入校、美育教师课程开设情况。支持中小学美育教师进入高校进修访学,提升美育教师专业素养。鼓励高校发挥专家优势、资源优势,定向精准帮扶基层中小学校。依托省级智慧教育云平台,构建基于线上环境下美育云课堂模式,鼓励美育教师录制视频课、微课等,编撰黑龙江省高质量的美育论文、案例集,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优质课程资源。探索推行大中小学校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培训机制,建立相关考评制度。
8.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构建名师和骨干教师学习成长共同体。加强美育科学研究,进一步发挥黑龙江省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等高校牵头建设一批美育高端智库和高水平研究平台。鼓励改革和创新教师评价办法,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四)提升校园美育文化
9.营造浓厚校园美育文化。推进中小学校合唱队、舞蹈队、乐队、美术工作坊等“三队一坊”及丰富多样的学校课后服务艺术社团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场地建设,支持大中小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10.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地域文化优势,深入挖掘“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龙江优秀精神。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融入美育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和体验,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五)创新美育评价机制
11.推进中小学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拓展测评内容和方法,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加强对学校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学生艺术测评、美育自评等的督导评估,并纳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
12.推进高校美育工作体系建设。落实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基本要求,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培养的过程性评价。实施高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把开展美育工作及其效果、承办省级美育重要活动、社会反馈等作为高校办学评价重要指标,纳入年度高校高质量发展增值性评价考核。
(六)创新美育实施路径
13.推进提高乡村美育质量。推动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建立高校与中小学、城乡学校之间“大手拉小手”相互学习交流和帮扶机制,为乡村薄弱学校提供课程建设、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教师队伍建设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鼓励举办乡村学生课后服务艺术社团专场展演活动。鼓励美育名师进乡村、乡村学生进城市艺术场馆,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艺术三下乡、艺术实践项目等活动。开展以关心关爱困境、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公益志愿美育活动。
14.推进艺科融合赋能美育。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依托省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优质美育数字教育资源,补齐农村薄弱地区的资源短板,助力学校美育课程建设,提升学生美育素养。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美育资源大数据平台、各级美育展演优秀作品展示平台,实现美育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探索艺术与科技融合背景下的浸润式美育创新路径。
15.推进社会美育资源整合。促进学校与社会联动,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社会实践活动。探索尝试通过艺术节、学生合唱联盟等多种方式举办活动;建立校外社会美育基地,挖掘校内外美育资源,推广普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强化家庭、学校、社会整合融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对本地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鼓励高校建立健全美育工作专门机构和部门,加强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和管理。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保障基本的艺术场地设施和器材器具,整合融通校内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拓展宣传渠道,定期发布美育工作的最新动态、展演活动和经验做法,广泛宣传美育工作成果和价值,营造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凝练本地区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编制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