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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女教师质疑评职称不公, 现反转? 事实仍有疑问

前几日,焦作姚老师事件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出结果了,驳回姚燕燕起诉,如不服可继续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姚老师表示不认可,将会继续上诉。

先从事件本身来看,姚老师所在学校职称评审过程究竟有无问题,学校职称竞聘考试项目由职业道德(5分)、工作量完成情况(15分),教育教学成绩(60分),荣誉资历(5分+附加分)、民主测评(15分),经过最终评选,总积分最高为119.82分,最低105.4分,姚老师在17名申报者中排名第七分数为113.91分。但最后在民主测评上231名教师投票中,扯了后腿,排名第12。

关于这一点有网友表示,这个群众测评结果很诡异,231人姚老师得票56票,231人有多少人了解姚老师?以经验论,姚老师能认识这200多人中的一半就已经是大神了,更不要说这些人全认识姚老师,投票其实也是跟着感觉走。11名群众评委给1票,姚老师在学校是怎样的存在?难道人缘差到人神共愤?评职称不是投票决定的事。思想素质没有否决事项,教学完成课时,教学质量达到条件,就应该由评委决定,而不是大家投票决定,否则要评委干什么?程序本身就是错的,把错的程序当成标准,是错上加错。公示没有姓名,没有业绩等,本身就无效,根本不是缺失的问题。人事科长政策水平不够。应该以上级规定为标准,来审视程序、方法是否合规,而不是以学校的程序为准。

那么姚老师职称评审事件还会出现反转吗?笔者认为此事不太乐观,但姚老师事件也必然会给教师职称改制带来一些新的浪花,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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