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
近日,备受关注的焦作女教师姚燕燕,因职称评选问题起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一案作出判决,女教师不服。
姚燕燕告诉新时报记者,宣判之前,自己就已经想好了。如果胜诉,山阳区教育局将会给她一个关于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职称评选是否存在违规的书面结果,如果这个回复表明学校违规,那就按照相应政策继续进行,如果回复还是跟之前官宣结果一样,她将会拿着结果去到上一级部门进行复议。如果败诉,自己会继续上诉,请求二审。(《新时报》)
姚老师的事情,想必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跟她有关的消息,也曾冲上热搜,成为网络热点。
我当然也看到了不少相关内容,但一直未曾发表评论。原因是两个方面——
1,网上信息繁杂,“水分”太大,有一些难辨真伪。相关部门虽也发表过通报,但既然已经走上法庭,不妨等等法院的判决。法治社会里,法院的判决是最权威的。
2,在我的潜意识里,可能还存有某些惯有的思维模式,那就是在学校的面前,教师个人属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在网络上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但并不意味着事实的真相。
对于宣判结果,有人在意料之中,有人却也可能比较意外。我个人对此的看法是:
1,应当尊重法律,尊重法院的判决。
2,姚老师上诉,应当尊重。但同时理应提出新的证据,不知女教师提供的新证据有哪些?
3、据媒体报道,1月31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发布通报表示,2021年2月5日前,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第十七中学,用3个月的时间,畅通教师诉求反映渠道,解决学校存在问题。这么多单位联合进驻,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相关部门”,又历时数月,几乎可以说是“挖地三尺”了吧?
教育局调查结果同时显示,女教师反映的很多情况“不属实”,女教师应该就此给网友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视频发布不过是一面之词。怎么证明自己是对的?
4,期待事件能够真正回归正常途径,法律的归法律、舆论的归舆论、网络的归网络。
对于法律事件,人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论什么事情,最终都要回到法律的框架内,以正规渠道来解决。网络和舆论,有时候确实会起到推动作用,但前提是有事实和法律作支撑。并且,网络和舆论也是一把双刃剑,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与姚老师有关的负面信息,还需要姚老师及时予以回应和澄清。
法治社会里,还是要法律说了算,网络和舆论无法做出审判。少一点网络热炒,多一点理智、理性,对各方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