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老师从假期后就开始带课了。同学们很开心姚老师能够回去带他们的课。申诉的工作,我们在有序进行”,这段陈述是来自于慕容律师的动态。在发布一审、二审诉求和裁定结果后,姚老师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
她仍旧是焦作市十七中的一位语文老师,但是和此前不同的是,姚老师不再担任班级的班主任。因为姚老师的行为活动影响到了正常教学,她收到了“停课”的处分。在重返课堂之后,她又会怀有什么样的心情?“开心喜悦,踏进班级的那一刻,所有的不悦都烟消云散了”。
姚老师重返课堂,是“皆大欢喜”还是“妥协让步”?
“孩子们问我事情结束了吗,我说还在继续,孩子们放心,会有一个大家期盼的结果的”,迈入教室后,全班学生鼓掌欢迎,在谈及重返课堂的感受时,姚老师说出了这样一番话。一审和二审的诉求虽然驳回,但是姚老师始终没有想过放弃。她是艰难的,但是站在讲台上的她,同样是欣慰的。
姚老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是不是“妥协让步”?并不是,在重回课堂后,姚老师没有撤回申诉,申诉会有序进行。当然,这也谈不上“皆大欢喜”,一方面,虽然教育局以书面结果的形式回复了姚老师,但是对于回复的内容,姚老师表示没有办法接受;另一方面,姚老师提出的申诉,尚且还没有结果。
“河南姚老师事件”仍旧是一个“困局”,姚老师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说真的,重新回到讲台,姚老师承受着莫大的心理压力。不过,她的选择是理性的。
姚老师重新回到课堂,还有两件事没有结束
申诉结果何去何从?二审驳回后,姚老师会继续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结果出来大致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从一审和二审裁定结果来看,姚老师的申诉会有不小的阻碍。因为姚老师反映的问题并不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驳回是合乎常理的。
除了姚老师申诉之外,其实打破“困局”的方法还有两种:第一,姚老师和教育局好好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教育局也应该及时地站出来,回复姚老师的诉求,如果有必要的话重新调查;第二,学校方面也应该积极配合,最有效的方案是重新召集职称评审的投票老师,了解具体的评审细节,如果投票过程存在疏漏的话,应该公开和纠正。
“网暴”者也应该受到处罚一审和二审结束后,网络上出现了大量“污名化”姚老师的评论和文章。对于此,姚老师并没有沉默,二审选择了向山阳区公安分局报案。无论结果如何,无故或有意“抹黑”他人的行为就应该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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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重新回到了教师,在见到学生后,鼓掌和拥抱驱散了她所有的不开心。这虽然不是“皆大欢喜”,但也不是“妥协让步”。在回到工作岗位后,姚老师会继续提交申诉,希望结果如她所愿!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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