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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启动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安排部署今年全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单列招生计划,全日制学习两年

根据政策,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合格评估”或原“水平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经教育部备案,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鼓励招生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培养社会紧缺人才,为稳定就业、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在全省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独安排、单列下达,重点向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的高校、国家和区域经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领域倾斜。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历学位。

谁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由高校自主确定,可以只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跨学校招生。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颁发证书

高校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公布实施。对本校毕业生可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等情况灵活制定考评办法,对跨校报考的学生应通过考试录取。根据安排,各高校应于6月8日前完成本校招生初步报名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6月12日、13日完成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7月16、17日,各高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备案后报送教育部。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培养高校应研究制定相关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郑报全媒体记者张竞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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